垫江县乡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(2019年人行地砖铺砖、路灯安装、行道树栽植项目)-三标段(第二次)补遗(一)
各潜在投标人:
现将“垫江县乡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(2019年人行地砖铺砖、路灯安装、行道树栽植项目)-三标段(第二次)”项目补遗如下:
一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.3.1款中履约保证金、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时间修改为:发出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。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履约保证金、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。
二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.8款中“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场施工,同时按投标报价纸质版提供预算软件电子版一份(Excel版及软件版),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”修改为:“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场施工,同时按投标报价纸质版提供预算软件电子版一份(Excel版及软件版),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”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7.4款签订合同7.4.1中“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,应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,并缴清相关费用。”修改为:“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,应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,并缴清相关费用。”
三、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保持不变。
招标人:垫江县兴垫交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
2020年9月9日